![教育部门需要“捕获”教师](/public/upload-img/2024-05-25/Bien-Che-Giao-Vien-B.jpeg)
教育部门需要通过主动招聘和轮换来“占领”教师。而教师法草案正在参考这一内容。
![教育部门需要“捕获”教师](https://media-cdn-v2.laodong.vn/storage/newsportal/2024/5/23/1343731/Bien-Che-Giao-Vien-B.jpeg?w=660)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教师法》草案有一个非常新的重要内容:“公共机构教师的聘任和轮换,由教育部门决定,而不是像现在那样由民政部门和各级人委会决定。” ”。
这是一项务实、现实的建议,需要得到有关部委、部门和舆论的支持才能成为法律。
教育是一个独特的行业。多年来,这个行业也有一个奇怪的、非常具体的现实,即无法“捕获”教师和财务。教师的招聘由内政部和地方人民委员会负责。经费由地方财政部门拨付。
教育培训部长阮金山不止一次表达了他的无奈,称他的教育部门“掌握”了一切,除了教师和财务两件事。
由于无法“俘获”教师,行业在招聘中最大的作用就是以非常重的求索机制来提出建议和推荐。那么后果就是被动,无法协调你管理下的人力资源。这就导致了老师说不足就是缺乏,说多余就是非常多余。
此外,与普通公务员的招聘不同,教师的招聘必须以职位提案为依据;教师标准;教育和培训计划;工资基金的目的是保证教学和教育的教师有足够的数量和结构。
因此,对于不使用劳务(内务)的单位来说,为使用单位(学校)招工,就很难适合并具备理想的素质。
当然,有了这个建议,教育部门本身就是在“买工作”,给自己增加了一些困难。但这是一次必要的、负责任的“买工”,有利于学习者、家长、人民群众,也有利于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对于教师法草案中提出教育部门有权决定聘任、轮换教师……不少意见认为,除了教师,教育部门还需要“掌握”更多资源从而使招聘和其他许多相关问题能够更加主动。
我想重申一下,“控股”财务就是财务管理,而不是像全国许多学校和地方试点的“财务独立”然后根据需要增加学费,引起了舆论的褒贬不一。 。
人们经常听到,教育部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质量。这是当然的,没有什么可讨论的。
但如果我们不赋予教育界自主权,在人事和财务问题上积极主动,那么“承担责任”实际上就是一种懈怠,因为有很多合理的理由!
留言